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打造新区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深圳市光明新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为10个工作日(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5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曼琳
联系方式:23198632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会展中心A3C栋213
附件:《深圳市光明新区众创空间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8年1月2日